青海省2014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公安機關公開招錄培養人民警察體能素質測評的公告
根據《青海省2014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公安機關公開招錄培養人民警察公告》,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公務員局研究決定,定于2014年12月14日進行體能素質測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體能測評人員
報考青海省2014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公安機關公開招錄培養人民警察職位,進入資格審查且審查合格考生均要參加體能素質測評(具體名單附后)。
二、體能測評時間、地點
體能測評時間為2014年12月14日(星期日)13:30,地點在青海警官職業學院上校區(西寧市城中區建新巷22號,原青海省人民警察學校)。
三、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公布的體能測評項目進行測評。鑒于我省屬高海拔地區,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公務員局研究,并報有關領導同意,將體能測評1000米長跑標準放寬至≤4′50″,800長跑標準放寬至≤4′45″,其他體能測評標準不變。
四、遞補原則
體能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按該職位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只遞補一次)。
五、其他事項
(一)考生請持身份證、準考證按照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凡未按時到達的一律視為自動放棄。如有弄虛作假現象的,取消測評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二)考生在測評前,應該充分做好準備工作,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能測試(如受傷等,或其他不適宜劇烈運動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三)考生要下載《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素質測評承諾書》,由考生本人及家長(監護人)簽字后,在報到時交現場工作人員;
(四)考生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體能測評現場,否則視為作弊,取消體能測評資格;
(五)按照附表時間,提前3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集合。
(六)因體能測評場地限制,請廣大考生不要開車前往。
特此公告
一、青海省2014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公安機關公開招錄培養人民警察體能素質測評人員名單
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素質測評承諾書
附件:
青海省2014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公安機關公開招錄培養人民警察體能素質測評人員名單.doc
|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